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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院、扶贫局联手防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2016-10-21 刘世文 舒雨婷 旬阳检察

   日前,安康市旬阳县检察院和县扶贫局联手决定在全县共同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联合印发了《专项工作方案》,以建立专项预防工作“五项机制”为抓手,提高服务和保障扶贫工作水平。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检察机关和扶贫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交流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成员由各单位领导成员担任,同时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联席会议决议事项的具体落实。

  二是建立扶贫领域基础数据联通机制。检察机关与扶贫部门要落实扶贫开发信息有效共享,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信息监管联通机制。扶贫部门要向检察机关对口提供当地贫困人口数量、区域分布、扶贫项目清单,年度扶贫资金安排,每个地区的扶贫资金总数,每个项目的资金总数及具体发放使用清单等扶贫开发基础数据,以及政策文件、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文件材料。扶贫部门应在每笔专项扶贫资金下拨后一个月内向检察机关提供相关扶贫数据材料;对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的有关扶贫数据,扶贫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检察机关每年向扶贫部门提供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线索受理、立案、有罪判决、预防等相关情况。

  三是建立健全线索快递移送和案件查办协作配合机制。涉及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举报线索,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审查办理,并将审理结果及时告知扶贫部门。检察机关将不构成犯罪的违纪线索及时移送扶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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